民革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設立9個專門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名稱及專委會主任名單如下:
一、經濟委員會
主任:何報翔、王紅、陳星鶯
二、農業和農村委員會
主任:李惠東、吳晶
三、社會和法治委員會
主任:劉家強、陳星鶯
四、教科衛體委員會
主任:田紅旗、陳星鶯
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
主任:李惠東、歐陽澤華
六、祖國和平統一促進委員會
主任:陳星鶯
七、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主任:馮鞏、谷振春
八、婦女工作委員會
主任:王紅、谷振春
九、青年工作委員會
主任:谷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