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發展足球事業,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足球事業發展體系,形成了更多人關注足球、參與足球、投入足球的社會氛圍。為進一步完善足球人才培養體系,形成職業俱樂部、學校、體校、社會青訓機構多軌制培養足球運動員的格局,推動足球運動高端化、系統化、可持續性發展,全國人大代表翟志海建議:
一是完善高水平大學足球招生機制。建議認真研究我國高校足球人才培養現狀,吸納國外足球強國院校培養足球人才的經驗做法,依托高校培養高質量足球人才。應發揮我國政策優勢,明確全國雙一流大學和各省骨干大學足球招生規定,提高全國足球招生大學數量,擴大大學足球人才培養規模,通過大學打造高水平足球隊,使大學球隊數量達到300支以上,以滿足熱愛足球并立志在高水平大學就讀的青少年升學需要,推動我國足球運動規模、質量雙提升,提高整體足球運動水平。
二是完善與大學足球體系相配套的足球聯賽融通機制。建議認真研究和推動足球競賽體系改革,設置職業聯賽與學生聯賽互通、職業梯隊球員與校園足球球員流動機制,將學校足球納入半職業或職業聯賽體系,允許高水平大學生隊參加冠軍杯、錦標賽,加快推進大學生聯賽和U19組并軌、中學生聯賽與U15組、U17組并軌,為學校球員成長提供“職業出路”,也為職業球員成長提供“求學出路”,通過特殊培養計劃和靈活學籍(如學分制),實現訓練、比賽、學習互動,文化與技能并進,真正形成體教融合的足球人才培養“立交橋”,整體提升足球人才訓練水平和文化水平。
三是完善與大學足球招生相銜接的中小學足球發展機制。發揮大中小學的育人作用,推動學校足球系統化建設,并向社會延伸。一是在國家賽制互通、擴大招生、球員學員流動等靈活機制下,快速推動中小學足球發展,由小學、初中、高中組成對口升學單位,解決足球人才升學斷檔問題,從而構建一條運動訓練與大學足球招生相適應的“特殊通道”,形成完整的大中小學“一條龍”球員培養體系和校園足球比賽體系;創建“班班參與、校校組織、地方推動、層層選拔、全國聯賽”新局面,筑牢足球人才“金字塔”底部。二是完善大中小學足球發展評價機制,除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基本標準建設和認定工作以外,指導地方健全球員個體考試評價制度,完善升學標準、職業等級標準、業余等級標準、證書認定和公示制度,強化誠信體系建設,引入技術手段加強跟蹤監控,以規范和保障公開、公平、公正的升學與職業認證晉級。三是發揮學校場地條件、教練配置、鍛煉時間、自由組隊等優勢,推進大中小學足球運動開放共享,輻射周邊社區和民眾,形成大眾參與、系統組織、常態化足球訓練和比賽格局,調動師生、家校、社會共同參與足球運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擴大足球群體,為推動我國足球事業發展奠定廣泛而扎實的社會基礎。
來源:石家莊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