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下課時間
孩子不僅走不進操場
不能在走道里停留
甚至是在教室里也只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
被逼無奈只能躲進廁所里社交
“廁所社交”正在學生中興起
長期分管教育的全國政協委員、民革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中華職教社副主任、浦東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國華最愛做的事就是調研,找校長們談談心。
他驚訝地發現,媒體報道的“廁所社交”正在學生中興起。詫異之余,李國華更多的是嘆息,“難道這一代孩子的童年回憶,只能停留在廁所里嗎?”
上海早有明文規定,給孩子們課間十分鐘的休息時間。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李國華強烈呼吁,還孩子們十分鐘的自由時間。
“廁所社交”興起
課間十分鐘學生愛在廁所“躲貓貓”
有一兒一女的二胎家長高女士告訴記者,自己的兩個孩子不約而同談到過“廁所社交”現象:“有的男同學知道女老師不敢進男廁所,就喜歡蹲在廁所里玩。還有的初中生在教室里不敢吃零食,就結伴在廁所里分享。”
家長熊小姐的女兒目前在寶山一所民辦初中讀初二。她透露說,自己女兒在小學時,就愛和小朋友在廁所分享糖果小點心。后來被她知道了,勸說“廁所環境也太差了,就算要分享也要找一個環境稍微好點的地方”。
直到女兒讀了初中,這一情況才有所好轉。熊小姐告訴記者,女兒目前的班級教室位于三樓,同樓層就有一個很大的室內籃球場還有羽毛球場,“女兒一下課就沖出去打球,因為打的人太多,需要早早到場地上‘搶機位’。這樣的情況下壓根沒時間開展‘廁所社交’。”
熊小姐認為,利用課間十分鐘多參與一些運動對視力保護也有好處。
“廁所社交”的出現緣于
學校和家長對學生安全的顧慮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明確,不得對學生在課間及其他非教學時間的正當交流、游戲、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
盡管上有政策,但現實卻是下有對策。李國華在調研后發現,落實情況不容樂觀。
“下課十分鐘,學生萬一摔倒磕傷了,家長要追究學校責任。從校長到年級組長再到班主任,一直對學生的安全問題繃緊一根弦。”在李國華看來,這些都是繞不開的問題。
他還發現,個別學校給學生們做了“統一口徑”,一律宣稱平時在操場上玩,這樣的說辭只是為了應付相關檢查。
李國華分析說,“廁所社交”的出現一方面緣于學校對安全的顧慮,擔心學生在課間活動時發生安全事故。司法實踐中,學校在校園安全事故中往往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隱患未排除和未能及時救助”被判承擔賠償責任,甚至賠償學生補課費、家長誤工費等。為了減少安全隱患,學校對課間活動的管理日趨僵化,甚至“一刀切”規定除上廁所外,學生課間不得離開教室。
“另一方面,課間十分鐘的消失,部分學生家長也有一定責任。”李國華指出,一些家長錯誤地認為,課間不去戶外活動有助于學生充分利用時間學習,有利于提高學習成績。還有一部分家長對孩子過度保護,要求孩子在學校絕對安全,對孩子不小心造成輕微皮外傷都上綱上線,對老師、學校不依不饒,這種矛盾反過來使得學校對課間活動嚴加管制以至于實質上取消。
事實上,已經有研究表明,未成年人的注意力集中時間較短,一堂課結束后,需要適當的放松。學生久坐也會導致身體出現健康問題,如肥胖、近視等,長此以往更不利于學生心理健康。我國青少年群體有14.8%存在不同程度的抑郁風險,高于成年群體,18歲以下抑郁癥患者占總人數的30.28%。近期媒體報道,部分醫院兒童精神科“爆滿”。“由此可見,課間十分鐘活動既是注意力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身心健康的必要保障。”李國華表示。
校長們紛紛支招:
給孩子們設一個“樹洞空間”,
開發課間手勢游戲
談及“廁所社交”,靜安區閘北第三中心小學尤睿分析說,這一現象的出現主要還是折射了學生下課活動比較單一的現狀。
“前不久看到媒體報道,下課后操場上是空空的。對于這種現狀,我們有時感到挺無奈的。”尤睿表示。
“我們盡可能做到兩全。”尤睿以她所在的學校為例,學校的體育課比較多,會鼓勵學生在體育老師的指導下使用健身器械。這樣既能確保學生的戶外活動時間,又能確保安全。此外,一般夏秋兩季午睡的學生比較多。春冬兩季,如果有的孩子不想午睡,則可以給他們盡可能多的自主活動時間。
尤睿還表示,有的學生喜歡躲廁所和同伴說悄悄話,一方面是因為無處可去,另一方面他們交流的話題比較私密,希望不要被老師聽到。有條件的學校可以開放心理活動室,給孩子們設一個“樹洞空間”。
杭一小學黨支部書記、校長王雋介紹說,雖說有個別學生悄悄地在廁所里交流,或者有男生在廁所里密謀整蠱游戲,但學校并不鼓勵“廁所社交”。
王雋表示,學校明文規定,不允許在課間把學生們關在教室里做作業。每天都有學校護導老師進行巡視檢查,“我認為,課間十分鐘是完全屬于孩子們自己的休息時間,他們可以眺望遠方、發呆、聊天、玩桌面游戲,也可以去喝水,上廁所等。我們還設有心理活動室,小桔燈詩社等。”
針對課間十分鐘學生怎么盡情放松的問題,她給出了一些金點子,“比如可以充分發揮少先隊組織的功能,發揮孩子們的智慧,征集一些不太占用運動空間并適合課間的小游戲,如手勢游戲等。也可以結合讀書節等活動開展跨年級跨樓層的活動,打個比方,我們學校是以詩詞特色學校,就可以定期開展飛花令的游戲,擴寬孩子們的朋友圈。”
委員:
建議細化司法規則,將學校風險可控
“我們要把課間十分鐘還給孩子們。”針對“廁所社交”現象,李國華給出了一系列金點子。
他建議落實政策執行,維護學生權益。建議教育部門切實拿出方案,確保全國學生課間自由活動權的落實。對長期不執行的學校明確處罰機制,將課間活動開展情況納入教育督導范疇,尤其要切實杜絕學校教學生造假的惡劣行徑,嚴肅遇到上級檢查才讓學生課間自由活動等形式主義作風。
他還建議細化司法規則,將學校風險可控。按照《民法典》第1199條、1200條和1201條有關教育機構責任的規定,8歲以下兒童受到傷害的,推定學校有過錯;年滿8歲的未成年人受傷,校方是否承擔責任,關鍵看是否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實踐中,學校在校園受傷事件中承擔責任的新聞屢見不鮮,要想學校放開包袱解放課間十分鐘,還要從源頭上幫助學校合理管控風險。建議最高法和最高檢進一步細化規則,明確學校盡到了教育管理責任的情況下發生的意外傷害的相關責任。
“我們還可以優化校方保險,改進賠付標準。”李國華介紹說,2008年教育部開始在全國推行校方責任險,由政府全額承擔,每年每生不超過5元。多年來的實踐證明,校方責任險對化解學校風險行之有效。但也存在保額偏低、責任范圍不足的問題,校方責任險并不包含學生課間活動中常見的因自身原因受傷。他建議教育部優化保險規則或出臺更多的保險種類,覆蓋課間活動。
李國華指出,要多方聯動協同,促進安全保障。建議教育部門應指導學校與家長建立有效溝通機制,將學生課間活動益處和潛在風險、學校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向家長說明,取得家長支持。加強家庭教育,明確家長作為子女教育的第一責任人,應支持孩子在課間自由活動,教育孩子做好自我防護,認識并承擔孩子在這過程中產生的適度風險。
來源:青年報
文字:青年報記者 范彥萍
圖片:受訪者供圖、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