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培養,是提升我國涉外法律服務競爭力,為走出去的中國企業保駕護航、維護境外中國公民合法權益的迫切需要。”全國人大代表萬立說。
他建議,政府出臺政策鼓勵措施,創新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培養機制、方法,鼓勵具備條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按涉外法律服務業發展需求培養人才,加強國際應用型、實務型、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要加快建立涉外法律服務專業人才推薦、選拔和任用機制,為優秀的涉外法律服務人才提供更廣闊的發展平臺。促進我國律師事務所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規范律師事務所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管理,推薦其為我國駐外使領館、當地華人華僑商會、國有企業的境外機構、中國金融機構的涉外項目、中國企業參與的涉外項目提供法律服務等。
來源:云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