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20年全國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數據顯示,全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達13.6億人,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實現醫療保障全民覆蓋的目標。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員流動,參保人員因工作變動而不斷變動參保地,在辦理醫保退休時,就會因醫保退休地和原參保地不一致,需要辦理醫保轉移接續。由于各地繳費年限政策不統一,對退休補繳問題沒有統一規定,這就會導致增加個人經濟負擔和增加欠發達地區醫保基金負擔。隨著社會老齡化時代的到來,這種問題日益凸顯。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衡水市政府副市長崔海霞建議,加強全國統籌,進一步明確轉移接續相關政策,解決參保人員退休時重復繳費問題,緩解欠發達地區的基金壓力。
按照目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各地對醫療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和本地最低實際繳費年限分別做了不同規定,職工滿足繳費年限條件且達到退休年齡后,可不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辦理醫保退休手續,直接享受退休待遇。
“由于各地設定的累計繳費年限和本地實際繳費年限不統一,許多有過工作地變動的參保人員,在辦理醫保退休時,雖然累計繳費年限符合規定,但不符合本地最低繳費年限規定,需個人出資補繳至規定年限,導致參保人極不理解,容易形成負面影響。”崔海霞代表認為。
崔海霞代表建議,相關部門應該結合實際,出臺全國統一的繳費年限標準,對醫保退休人員補繳費用問題出臺指導性意見,逐步統一累計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補繳政策等,使各地在辦理此類業務時有規可依,避免因政策不統一造成參保人員不理解。
對于全國各地醫療保障發展水平,崔海霞代表認為,從全國實際情況來看,經濟發達地區和新興城市吸引大量流動務工人員,這部分人員繳費在發達地區,年齡稍大臨近退休又大多回到原籍辦理醫保退休,由原籍醫保基金提供醫保退休待遇。對欠發達地區來講,因人員外流供養比本已失衡,再接收臨近退休轉移接續的參保人員,導致醫保基金供養比很多在2以下,而經濟發達地區能夠達到4以上,一定程度上影響欠發達地區的基金安全和參保人員待遇水平。
同時,崔海霞代表還建議,相關部門應該出臺全國統一的基金劃撥清算標準。對先后在多地參保的職工,退休時不滿本地最低繳費年限的,不再由個人補繳,而是由其參保過的地方醫保部門,按照統一標準,劃轉一定比例的醫保資金至退休地醫保基金,并由各省級醫保部門建立跨省和跨統籌區間的清算制度,定期對應劃轉資金進行清算。
在構建便捷智慧醫保信息化服務方面,崔海霞代表建議,相關部門應該建立全國參保信息共享機制,并建設全國統一的信息化服務平臺,實現對職工醫保轉移接續工作的統籌管理,為辦理職工醫保轉移接續,尤其是退休補繳和資金劃轉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撐,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來源: 科技日報 作者: 陳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