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全黨深入貫徹“三個文件”“四個紀要”等重要精神,總結鞏固組織建設成果,突出地方組織換屆工作重心,全面加強組織建設,為民革更好履行參政黨職能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
(一)加強頂層設計,謀劃部署新發展階段民革組織建設工作
立足新發展階段的歷史方位,召開民革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全面總結2015年以來組織建設的成績和經驗,明確新發展階段民革組織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表彰民革北京市委會組織處等69個“民革全國組織工作先進集體”、李鳳芹等150名“民革全國組織工作先進個人”,引領組織建設高質量發展。著眼新發展階段參政黨建設新要求,明確領導班子建設以思想政治建設和領導力建設為重點,黨員發展工作以提高黨員發展質量和工作計劃性為重點,干部和人才隊伍建設以政治交接和提升履職能力為重點,地方組織和基層組織建設以規范性和組織力建設為重點,內部監督工作以強化民革紀律建設和提高監督效能為重點,全面提高組織建設水平。
(二)做好換屆工作,全面強化領導班子建設
按照換屆文件精神,指導省轄市級組織有序換屆。截至11月底,275個省轄市級組織中已有228個完成換屆工作。加強對省級組織換屆前期準備工作的指導力度,制定省級組織換屆文件,明確指導思想、工作原則、換屆政策和紀律要求。各級領導班子堅決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領導集體的核心作用,有效提高整體決策水平。制定《民革中央關于建立健全述職和民主評議制度的意見》,健全和完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述職和民主評議制度。民革中央領導班子采取多種形式、通過多種渠道,主動加強與中央常委、省級組織、基層組織及黨員的聯系溝通,廣泛聽取對中央工作、中央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建議,召開民主生活會、述職和民主評議會,切實提高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不斷提升領導班子建設水平。
(三)突出工作重點,抓好黨員發展和干部人才隊伍建設
合理把握黨員發展速度,不斷提高重點分工領域黨員比例。截至6月底,全國民革黨員共152663人。持續推進高層次人才發展工作,截至11月底,新發展高層次人才47人,共有高層次人才2229人。重視實職干部培養推薦,各級組織領導班子加強指導和督促,積極與有關部門聯系溝通,取得良好效果。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舉辦第十八期民革中青年干部培訓班、民革“三農”領域骨干黨員培訓班。馬列清、林來梵、程金華、王光賢、劉船、侯佳儒同志被聘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七屆特約檢察員。一批民革黨員榮獲國家級表彰和國際榮譽,張寶艷同志獲“全國三八紅旗手標兵”稱號,鄭心、李長洪同志獲“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金勝昌、劉俊義、陳童恩、王達武、張學武、王懷軍同志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曹立仁、謝克昌、毛志泉、丁一、夏濤、薛長湖、張潔、鄧利明、鄧敏、周斌、柳必恒、孫勇虎同志獲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葉明兒同志獲聯合國糧農組織“糧食英雄”稱號。開展第二屆民革榜樣人物評選表彰活動,馬曉春、王以新、孔維克、劉凈非、劉路、嚴景華、李長洪、李心草、李榮凱、吳牧野、何杰、張云飛、張守志、陳偉志、陳貴林、趙梅、董輝、虞崇高、譚憶秋、戴瓊海等20名黨員被評為“民革榜樣人物”。
(四)夯實基層基礎,切實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按照“示范帶動、規范提高”的要求,持續開展示范支部創建活動,全黨90.2%的基層組織建成達標支部。民革中央領導同志帶隊赴浙江、重慶、新疆等6省(區、市)專題調研基層組織建設,推進示范支部創建工作。開展第一批示范支部“回頭看”工作,鞏固第一批示范支部創建成果。評選表彰第二批200個“民革示范支部”,充分發揮示范支部的引領示范作用,不斷提升基層組織建設水平。
(五)強化內部監督,推動監督工作縱深發展
制定《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為民革紀律建設提供了系統全面的黨內規范。制定關于嚴肅換屆紀律、加強換屆風氣監督的通知,對各級組織提出嚴明紀律要求,確保換屆工作順利開展。做好信訪信件處理工作,積極與有關方面溝通,及時解決問題。